时间:2024-06-24 12:05
一、公司注销员工可以拿赔偿金吗
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并宣告注销后,如需与旗下员工解除劳动合约,通常无需支付额外赔偿给员工,而应以经济补偿方式予以处理。
在此情况下,对于在本公司服务年限达到一整年的员工,将按照其实际工作月份数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若员工在公司供职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在公司服务未满半年的员工,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注销员工有公积金怎么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条款,公司注销的员工可申领其公积金的提取。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缴存者需携带完备的提取材料及经过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申请;
其次,审批人员会对提交上来的《申请书》以及缴存者提供的所有相关提取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确认所有复印件与原件均相符之后,将原件交还予缴存者本人保留,同时将复印件留存在管理中心内部备案备查;
再次,若经过初审,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则审批人员将会在《申请书》上填写明确的提取金额、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且加盖提取审批专用章;
最后,缴存者凭借已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前往指定的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现手续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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